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校友讲堂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校友与母校之间的联系,促进学术交流、文化传承与资源共享,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校友工作与合作发展处特在学校光谷论坛下设“校友讲堂”。为规范校友讲堂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校友讲堂旨在搭建一个开放、包容的交流平台,邀请杰出校友回校分享行业经验、人生感悟及学术成果,激励在校学生成长成才,增进校友间的情感交流与合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由校友工作与合作发展处主办或联合各学院共同主办的校友讲堂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校友工作与合作发展处是校友讲堂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校友讲堂的总体策划、协调与管理,包括制定年度计划、审核活动方、审核讲话内容并监督执行情况及评估活动效果。
第五条各学院可积极申请承办校友讲堂活动,负责具体活动的筹备、宣传、执行及后续反馈工作,确保活动质量与效果。
第六条各学院校友工作负责人作为校友讲堂工作联系人,负责日常的沟通与协调。
第三章活动申报与审批
第七条校友讲堂活动实行提前申报制度。各学院需于活动计划开展前一周在学校办公系统(OA)中填写《光谷论坛申请表》选择“校友讲堂”,填写基本信息。
第八条校友工作与合作发展处收到申报后,应在一周内完成初审,并提出修改意见。审核通过后,纳入校友讲堂年度计划。
第九条对于特别重大或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校友讲堂活动,需经学校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四章活动实施与管理
第十条活动承办学院应根据批准的活动方案,精心组织,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活动前应进行充分的宣传推广,扩大影响力。
第十一条校友讲堂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内容健康向上,形式活泼多样,注重互动性与参与性,确保活动质量。
第十二条活动期间,应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人员安全与秩序稳定。
第十三条活动结束后,承办学院需在一周内提交活动总结报告,包括活动概况、亮点特色、参与人数、媒体报道、经费使用情况等,以便评估与存档。
第五章激励与保障
第十四条校友工作与合作发展处将对积极参与并成功举办校友讲堂的学院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和表彰。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校友工作与合作发展处所有。
第十六条本管理办法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完善。